收費標準
- 發佈日期:2024-02-05
- 發佈單位:新北市立八里愛心教養院
- 類 別:服務須知
- 詳細內容:
- 依據衛生福利部頒訂「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標準」辦理。
- 入住者可選擇全額自費,也可申請「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由市政府社會局依身心障礙等級及經濟狀況核定繳費金額。費用依每年最低生活費基準核算補助金額,故需每年年底辦理複查。
- 收費方式:每月10日以前以郵局媒體轉帳方式繳納。
- 住宿照顧費用或主副食費用減免條件:
- 院生因病經醫院出具診斷證明書需返家靜養,並需繼續赴醫院診療者,其請假期間,在1個月內者,其住宿照顧費照繳;請假期間超過1個月者,按二分之一繳費。
- 院生返家省親,請假期間超過半個月者得依其家長自行負擔照顧費用之比率減免其主副食費;未滿半個月不予減免。
- 其他收費:
- 保證金:申請者進住機構時,應按其住宿照顧費用負擔比例繳交相當於2個月照顧費之保證金。
- 醫療費:為方便院生平日就醫時支用,需預繳新臺幣2,000元作為醫療費使用。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頁下載檔提供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相關附件:
|
|
瀏覽人次:5823 人
更新日期:2024-05-24